第一,当洋品牌涂料进入中国市场后,出于资本逐利的本性,为了追求效益最大化,最终会铤而走险,否则就会被那些敢于铤而走险的国内涂料企业所打败。因此,洋品牌涂料企业就必然要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才能适者生存。客观上,一旦洋品牌相得益彰地实现“中为洋用”时,已经变得不伦不类了;除了资本和品牌是外来的,从中基层管理人员到员工经至营销行为,都相当地沾染了国内行业市场的许多毛病。
第二,随着洋品牌涂料受“本土化”进程影响,也逐步产生“见利忘义”所为。以沃尔玛为例,九十年代中后期进入中国的沃尔玛除了实行了换将、裁员、推行低价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外,从员工到商品都有计划地实行本土化策略,以求达到经营成本降低而增强竞争力。与最大化盈利结伴而来的便是屡屡被传出的丑闻。虽被工商部门处罚,但也学会了“入乡随俗”,找关系、讲人情等等。
第三,受中国法律体系与经济发展不同步限制,法律及社会对洋品牌监管不严,违法成本较低。工商局对于此种行为开出的罚单,少则几百,多则不过百万(已属于最严厉的了),然而,对于一些巨头级的洋品牌来说,仅相当于几天的营业收入,这些手段无法让它们付出根本上的代价。而在国外,这种行为一般都会罚至倾家荡产。显然,在中国的执法环境下,无疑给类似的洋品牌企业提供了“变脸”机会和土壤。
从根本上整治洋品牌给中国消费者带来的伤害,不仅要完善各项制度,更要加强竞争环境的监管,无论是什么企业都一视同仁,国家相关执法部门要敢于对违法的奸商处以重罚。而对于中国消费者来说,切忌盲目的追捧,要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争取合法的消费地位。只有这样,才能树立法制的权威和公信力,才能为市场经济营造有序的竞争环境,才能不至于让洋品牌玩起变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