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核心是讲故事,主要分为两种,一类是影视内容的微小版,制作之初并未想过商业属性,另一类是商业广告的电影版,将广告做成电影,具有商业属性。
2011年,微博和视频风头正劲,成为最受关注的互联网产品,由此也催生出微博营销和“微电影”两大热门营销工具。其中,微电影结合了“社交+视频”的特性,开创了视频广告全新的商业模式,或将成为视频网站新的盈利点。
微电影以独家原创内容实现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有利于提升品牌知名度。另外,微电影还能够实现品牌冠名、广告植入等丰富的商业合作形式,制作出人们喜爱的广告,告别了贴片广告的单一盈利模式,并且这是一种可持续的盈利模式,而不是让人反感的强迫性的广告播放。墙纸企业可以考虑制作微电影来传达企业精神,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广告如何让人爱看,内容是关键,一部好的商业微电影与叫卖式广告的核心区别就在于内容的创意上。内容始终是传播的核心主题,在互联网这个消费者具有充分自主选择权的环境下,广告的强制性已经不复存在,而若想吸引消费者,则必须将内容做的更加出色。
真正精彩的微电影,往往将电影的故事性和广告的商业属性完美结合。如吴宇森导演的宝马汽车系列小电影可谓经典;科鲁兹11度青春系列之《老男孩》,以及荣获“2011首届微电影节”全场大奖的《大众银行“梦骑士”》,都以追梦的精神让人分外感动;桔子酒店《12星座》系列,让人会心一笑的同时,也让人读懂了这个酒店品牌的幽默属性。与简单的贴片广告相比,微电影的商业合作形式也更加多样,能够让广告商更好地传达品牌内涵和价值诉求。
与传统广告载体和渠道相比,微电影具备诸多创新优势。首先,微电影制作成本低、周期短、投放快,投入很少资金即可快速制作完成一部微电影。其次,微电影具有较强的故事性和互动性,通过微博、视频网站、社交网站等社会化媒体进行传播,观众在欣赏观看的同时进行转发和分享,实现快速扩散的病毒营销效果,这正是广告客户所期盼的。再次,微电影营销更精准。在内容制作上,制作方可结合自身产品或品牌特性,选择与品牌精神相契合的影视内容和调性进行创作。在广告投放上,由于网络传播的特性,使微电影制作方可以通过观众使用网络的习惯和偏好,选择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特定时间进行发布和传播,更具有针对性、选择性,从而实现精准营销,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宣传和产品推介的有效性。
微电影的“投放精准、渠道精细、互动传播”特点与传统电视广告的“粗放式广撒网、强制覆盖”特点相比较,营销效果不言而喻。特别是在如今被诸多限令管制的时期,电视媒体的广告投放费用水涨船高,在电视上投放一支微电影的性价比显然不高。微电影除了性价比更高以外,在时间长度上的优势也更利于品牌向消费者进行倾诉,借助巧妙的创意,微电影能够更好地传达品牌的核心价值或产品的重要功能。作为跨越影视娱乐与广告两大行业的产品,微电影的商业营销价值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已经成为与微博营销并驾齐驱的营销标配。
微电影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目前中国广告市场规模为3000亿元,超过70%与电视广告有关。最近的‘限娱令’、‘限广令’促使微电影成为最佳接盘者,是微电影发展的绝佳机会。据业内估计,未来五年内微电影的产业价值将在10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