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修订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11月1日起实施
商务部、科技部日前联合发布修订后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并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记者25日从商务部获悉,新《目录》涵盖农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纺织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卫生等85个大类。
《目录》明确,中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参考原则为:
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禁止出口的;
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禁止出口的;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禁止出口的;
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禁止出口的。
限制出口的技术参考原则为:
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出口的;
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出口的;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出口的;
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出口的。
发改委:08年棉花产量稳定,需求增幅或放缓
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5日表示,2008年中国棉花(资讯,行情)产量可能于上年持平,但需求增长率可能下滑,因纺织品出口增长放缓。
发改委公告称,棉花需求将继续增长,但增幅放缓,而全球供应紧张将增加全球棉花价格波动性。
公告称,纺织企业因面临行业困难时期,可能无法给棉花种植农户提供较高的价格。而由于投入成本增加,农户可能也不愿意在10月份新棉上市年度开始时出售棉花。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称,政府准备稳定棉花价格并保护农户利益。
中国2007年棉花产量增长1.3%至76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