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河北农民马某,因施工中被起火的防水涂料严重烧伤,在雇主20万元赔偿不够植皮费等手术费后,近日将涂料生产厂商世纪金盾建筑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告上大兴法院,索赔医疗费等5万余元。法院当庭并未作出判决。
马某的律师称,2010年马某在河北一卫生间做地面防水时,其工友不小心打碎灯泡,将地上的防水涂料引燃,造成马某四肢、上身、脸部等多处烧伤。后马某获得雇主等给付的20余万元赔偿款。但此后马某又二次住院治疗22天,仍需大量费用。
马某的代理律师认为,造成马某烧伤的防水涂料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而被告未在其包装中标记警示标志或说明,其产品存在缺陷和隐患。要求被告赔偿马某医疗费等共计5万元。
而防水涂料生产厂商称,马某被烧伤与其公司生产的涂料质量无关,马某作为证据出示的防水涂料铁罐,不是该公司生产,且无法认定该罐就是马某出事时使用的防水涂料罐,因此拒绝赔付马某。“他出示的铁罐,我们2009年就停用了,且我公司生产的防水涂料根本就点不着。”防水公司法人代表赵先生说。